唐剑明,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事务部主任律师;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律师代表,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民事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111671725。法学本科学历,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来,做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在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诉讼、合同纠纷、资产重组、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非诉讼事务和公司常见法律事务方面已形成一套系统的处理方案,已为相关单位避免或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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